据悉,有居民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市区公共场所存在不完善使用汉字的状况,影响城市形象。“国风”写成“國风”,“医生”为“醫生”,“摩托”变“么托”……记者探访调查发现,市区部分学校、店铺或者公共场所的设备和招牌、广告等确实存在不完善用字,其中店铺招牌成滥用繁体字“重灾区”。
市区街头小店招牌滥用繁体字
据悉,记者从马曹路出发,途经体育路、新河西路、创业北路、建设路、金鸡路、南恩路等路口,同时走访了城区几大商业综合体,发现餐饮店、服装店、装修店等不少市场的店面招牌、商业广告牌上都使用了繁体字,成为滥用繁体字“重灾区”。
位于体南侧的“福東茶庄”,“东”字使用了繁体字;位于新江北路的一家店面招牌为“”,其中5个字均为繁体字,画框安装店“曙光軒”的“轩”字相同使用了繁体字。在新江北路观察了三四十家店面牌匾文字内容,发现档口招牌上繁体字频现,且这种使用繁体字的店铺,大个别并没有在醒目位置另行配置完善汉字书写的招牌。悬挂于金鸡路的一张广告纸上,“文华”写成了“文華”,在走访商业综合体时,记者看到部分珠宝行也将“宝”字使用了繁体字。
比如商家店铺,记者探访发现,市区部分医院相同存在使用繁体字的状况,医院内个别“医”字写成了繁体字“醫”。此外,个别店铺招牌存在错别字,位于建设路的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将“摩托”写成了“么托”。
广告招牌用不规范汉字属违法
在采访中,一些使用繁体字做招牌的店家表示,招牌中使用繁体字,只是为了使招牌更简洁稳重,从而引来人的眼球,并不知道用字的规范。对于那些使用繁体字的广告招牌,市民如何看待呢?记者随机采访了个别市民,发现不少民众对店铺招牌使用繁体字持包容和理解态度牌匾文字内容,认为这是顾客的事。少数民众则不赞同,认为这除了代表了店铺自己的形象,也表现了一座城市的形象。
公共场所用字出现繁体字合法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产业以完善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公共场所的设备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等情形应该*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术语用字。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依照本法有关条例的,由有关民事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纠正的,予以劝告,并责成其责令改正。
那么,公共场所使用繁体字都不规范吗?记者知道到,使用繁体字并未一刀切。《中华人民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文物遗存;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戏剧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必须使用的;*务院有关部委批复的特殊状况。
企业名称应使*家规范汉字
在走访中,记者看到繁体字多出现在店面招牌和商业广告牌中。对于这些状况,市行业监管局是怎样要求的呢?据介绍,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管理办法》有关条例,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该使用依*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英语拼音、字母等内容和文字。市行业监管局依据上述要求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中使用的文字进行核查,对依照条例的,予以批准使用,对不依照条例的,依法裁定。
另外,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条例,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公章、银行账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该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近。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产业的企业名称牌匾也可适当简化。
“目前,市区大多商铺招牌的主要用途是宣传和招徕客人,上面书写的文字只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属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规范使用范畴。”市行业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商铺把招牌用作牌匾,书写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就应按要求完善使用,否则,登记机关有权勒令其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商铺在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使用范围以外的文字规范使用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要求,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管控。
【记者】张影
相关内容:地址: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九龙湾村186号电话:150 8700 7976传真:
手机:150 8700 7976邮箱:kf@r0s.cn
Copyright © 2012-2022 云南昆明儒虎牌匾制作厂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备案号:滇ICP备160039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