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杨苑莹通讯员良宣
为了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高线下实体店行业主体的服务品质,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佛山市中山区正在全力动员实体零售企业或者餐饮企业切实行动出来,主动做出“线下一天无原因退货”“放心消费”“诚信经营”的自我许诺活动,并颁发了相关标志牌匾。
为了更进一步缩减影响面并且覆盖范围,顺德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土特征,在2022年3月出台了《顺德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建立规则(实行)》,在顺德区范围内举办“放心消费示范店”“诚信经营示范店”以及“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的构建活动。
到现在为止,顺德区三水街道已有4家“放心消费示范商圈”,132家“线下一天无原因退货店”,24家“放心消费示范店”,29家“诚信经营示范店”挂牌成功。消费者在网购消费以及外出用餐选择店铺时,认准这些标志牌匾,可以放心消费。
在此,大良市场监督管理所倡导大良的大家经营者,为推动消费信息,共建大良街道放心消费环境,欢迎各位积极参加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
一、申报范围和类别
申报范围:
大良辖区内从事商品零售市场的经营者、餐饮市场经营者和大型商圈的经营者;
符合条件的商品零售市场的经营者可申请建立“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
符合条件的餐饮市场经营者可申请建立“诚信经营示范店”牌匾;
符合条件的大型商圈经营者可办理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牌匾。
二、申报条件
(一)“放心消费示范店”申报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有准入许可规定的应取得相关准入许可;
2.近两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过;
3.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况)或企业失信“黑名单”;
4.自愿进行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一天无原因退货承诺。
“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
(二)“诚信经营示范店”申报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官许可证并亮照经营,有其它准入许可规定的应取得相关准入许可;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以上,且近十年来没有出现过食品安全事件;
3.不存在经营野生动物等非法行为,没有缴纳“开瓶费”“包厢费”“开票费”及修改最低消费等费用违法行为;
4.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况)或企业失信“黑名单”;
5.近两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过;
6.自愿进行放心消费承诺和诚信经营承诺。
“诚信经营示范店”牌匾
(三)“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申报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
2.商圈内“放心消费示范店”和“诚信经营示范店”合计不超过50家;
3.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况)或企业失信“黑名单”;
4.近两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过;
5.商圈近两年内未出现食品安全事件或特种设施安全事故。
“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牌匾
三、申报流程
(一)大良辖区的企业有需求参加顺德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建立的,可借助“顺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应的办理表格和约定书,也可直接到大良市监所(地址:顺德区三水*东路54号三楼执法股)所领取。微信公众号链接模式为:顺德市场管控→办事指南→办事辅导→业务分类→放心消费→相关表格和承诺书;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和约定书,经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名核实并加盖单位盖章(个体工商户由负责人签名即可)后,连同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一并交到大良市监所处(地址:顺德区三水*东路54号三楼执法股)。
(三)申报资料填写要求
1.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店的企业填写《创建顺德区放心消费示范店申请表》《放心消费承诺书》和《线下一天无原因退货承诺书》;
2.申报诚信经营示范店的企业填写《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申请表》和《诚信经营承诺书》;
3.申报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的企业填写《创建顺德区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申请表》,并随同报送商圈内不超过50家放心消费示范店或诚信经营示范店名单。
四、监督管理
大良市监所会对“放心消费示范店”“诚信经营示范店”和“放心消费示范商圈”等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每半年至少巡查一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登记,对难题多发的企业要加强检测频次,并勒令企业限期整改公司牌匾价格,整改不到位的,应撤销其示范资格。
示范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撤销其示范单位称号:
(一)故意不履行放心消费承诺、线下一天无原因退货承诺或诚信经营承诺的,且经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警告仍拒不纠正的;
(二)申报材料隐瞒真实状况或弄虚作假的;
(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况)或企业失信“黑名单”的;
(四)被民事机关行政罚款或遭受司法惩处,且情节严重的;
(五)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事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出现重大群体性投诉事件,造成社会伤害的;
(七)不切实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解消费纠纷,教育无效的;
(八)经营者倒闭、破产或被注销营业执照的;
(九)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店”称号的企业故意不在店内收银台或其它醒目位置摆放线下一天无原因退货承诺商家的标志牌的,经市监部门警告三次以上的(含三次);
(十)其它应该撤销的状况。
撤销企业示范资格的,由具备审批权限的部门做出,并对社会公示。
五、退出机制
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商圈”“放心消费示范店”“诚信经营示范店”的企业,可自行决定退出相关承诺活动。决定退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信誉经营示范单位的民企,应向大良市监所递交书面报送退出声明,并收回相关牌匾。
自行退出或被撤销“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诚信经营示范店”或“放心消费示范店”的企业公司牌匾价格,不得再以“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诚信经营示范店”或“放心消费示范店”名义对外召开各种宣传活动,对于冒充示范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依法惩处相关责任。
来源|羊城日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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