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彭跃东)牌匾、标识的修改直接妨碍市容环境的宽敞、优美,为民众普遍关注。8月5日,记者获悉,刚刚出台的《沈阳市牌匾标志设置管理条例》(下述简称《规定》)确立提出,牌匾必须设定在建筑物的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电子显示屏应该修改在牌匾设施下面;各种牌匾、标识以及电子显示屏禁止遮挡窗户以及妨碍居民通风、采光。
牌匾标志字体字序应完整规范
《规定》提出单位牌匾的字体,牌匾、标识使用的图标应该规范完整,字序应该遵*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排列次序单位牌匾的字体,字迹清晰。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重视对修改的标牌、标识及电子显示屏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老字号”牌匾应根据传统习惯书写
《规定》提出,商业老字号牌匾的文字必须依照传统习惯规范书写。
银行、邮政、电信、连锁经营、品牌代理企业、加盟企业等,已经产生带有传统经营的固有牌匾外观形态、形象标志、内容、色彩的,在不影响所在街路整体风格的状况下,可根据其统一风格设定。
七种地区和场所禁设牌匾标志
《规定》提出,禁止在以下地区以及场所设定各种牌匾、标识以及电子显示屏:*机关、军事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构)筑物上方;坡屋面以及带有特殊建筑样式的建(构)筑物顶部;18米以上建(构)筑物顶部;危房或者修改后或许危及房屋安全的;本单位自有或者租赁的场因此外;遮挡窗户以及妨碍居民通风、采光的;利用玻璃窗、玻璃外墙设置电子显示屏。
建筑物上方设置牌匾“限高”
《规定》提出,建筑物顶部设置牌匾必须依照下述要求:4米下面建(构)筑物上方设置的牌匾高度不得少于1.2米;4米至12米之间建(构)筑物上方设置的牌匾必须采取透空发光独体字方式,字体高度限定在1.2米至1.5米之间;12米至18米之间(构)筑物上方设置的牌匾必须采取透空发光独体字方式,字体高度限定在1.5米至2米之间。
相关内容:地址: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九龙湾村186号电话:150 8700 7976传真:
手机:150 8700 7976邮箱:kf@r0s.cn
Copyright © 2012-2022 云南昆明儒虎牌匾制作厂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EyouCms备案号:滇ICP备16003948号